11 第十一課 認識新生活(三) 價值的更新—榮神益人,追求賞賜

第十一課 認識新生活(三) 價值的更新—榮神益人,追求賞賜

信徒當存「榮神益人」的價值觀,竭力追求在基督台前榮耀永存的賞賜。


一、基督徒以「榮神益人」來衡量一件事的價值
世俗思想以榮耀自己、滿足自己來衡量一件事的價值。但基督徒當以榮耀神為生命的目的,也按耶穌的教訓與榜樣活的能叫他人得益處。「榮神益人」是我們衡量一件事價值的準則。
1. 小心不要落入世俗的價值觀。(例:建築巴別塔傳揚人的名 創11:4、尼布甲尼撒王自顯榮耀 但4:30)
2. 「榮耀神」是人被造的目的(賽43:7),一件事永恆的價值取決於是否榮耀神(林前10:31)。
3. 信徒遵守基督教誨,要愛人如己(可12:31),也效法基督捨己愛人(約壹3:16)。我們不是只顧念自己的益處,乃是以是否叫他人得益處來取決一件事的價值(彼後1:7-8,林前9:23)。

二、基督徒在世當竭力追求在基督台前的賞賜
蒙受救恩的人有朝一日都將在基督面前因自己在世的行為被主評量,而獲得不同的賞賜。神願意我們多得祂的賞賜!
1. 當主耶穌再來時,信徒將復活被提在基督台前被主審斷(林後5:9-10,帖前4:16-17,帖後1:10)。這審斷不關乎得救或失喪,卻關乎未來國度裡信徒被賦予的責任,為主再來世上作王預備(太25:21)。有人將因在世所為而得主的賞賜,有人雖然得救,但在地上所做的乏善可陳,有價值的不多,以致受虧損(林前3:8,14-15)。
2. 主所預備的賞賜是非物質的公義冠冕(提後4:8),生命冠冕(雅1:12,啟2:10),榮耀冠冕(彼前5:4),不能壞的冠冕(林前9:25),喜樂冠冕(帖前2:19)。這賞賜帶出主的稱讚、更大的託付(太25:21-23,路19:17-19)。這賞賜也指分享基督再來時的治理權(啟2:26-27),與主同坐寶座(啟3:21)、同作王(提後2:12)的權柄。
3. 賞賜的評量根據是忠心。「得救」與「永生」,每人都一樣,但賞賜卻依忠心工作程度而不同。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4:2)。得賞賜不是因為看得見的成就,而是忠心的工作(林前15:58)。才幹不同,要求也不同,但賞賜一樣,因為忠心程度一樣(太25:21-23)。
4. 做工卻得不著賞賜的危險:懶惰的人不得賞賜;工作很努力,但動機不對、用不好的材料也得不著賞賜(林前3:11-15)。
5. 榮耀神、回應神的愛是我們忠心服事的動機(林前10:31,西3:23-24)。我們不是為了貪得賞賜才服事主,但我們願服在聖靈的鑒察下,存正確的動機竭力追求基督台前更大的賞賜。

分享與討論
1. 你如何決定一件事比另一件事更有價值、更有意義?信主前後,你的衡量準則有何改變?
2. 分享你所見過並認為會被神誇獎並得著賞賜的信徒榜樣?
3. 你是為了貪得賞賜才拼命作主工嗎?還是單純地為了榮耀神、回應祂的愛、願意看見神旨意成就而忠心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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