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神的兒女(中) 梁守道 2019.12.01

講壇 做神的兒女(中) 梁守道 2019.12.01
讀經:羅馬書八章12~17節

但有人可能會說,不是「因信稱義」就好了?「成聖」又是什麼?我們可以從高舉「因信稱義」為基督教信仰核心的馬丁路德對於「成聖」的理解來看。對路德來說,「成聖」當然是神的主動和神的主權。但人有沒有責任嗎?有的。我們的責任在於回應神對我們的愛,而此回應有三個層次的參與:

(一)我們隨時都在屬靈與屬肉體的掙扎當中。基督徒都是「蒙恩的罪人」。「蒙恩」,因為我們是因著相信著耶穌基督為我們所成就的救恩而得救贖,神使基督的義成為我們的義;「罪人」,因為這是我們的本質。雖然基督已經得勝,戰勝死亡和罪惡,這是「已然」成就的部分,而「未然」、尚未成就的部分是基督第二次的再來和新天新地的來臨。在那之前,我們都還是被侷限在這個罪惡的世界,和我們生來就是罪人的肉體。先前也提到保羅自己也在此掙扎中,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來由不得我。路德提醒我們:正是因為我們是屬靈的人,屬靈的人才會有這種自覺,才會產生這種心靈內的不斷交戰。因此,憑藉信心,選擇繼續順服神,才是回應神的方式。怎麼順服?那就是唯有體貼上帝的旨意來作事,以基督的心為心,接受聖靈的引導,讓聖靈在我們身上工作,才能繼續走在「成聖」的道路。因此,我們應該放下自己的主權,讓位給神的主權。

(二)我們必須學習否定自己。路德這樣寫「一個人不可能不誇耀他自己的好行為和善功……除非他明白他是被徹底破碎毫無價值的,而他的善功並不屬於自己,乃是屬於上帝的。」也就是說,我們肯定一切成聖的工作是神所成就的,並非出於我們自己;人必須否定自己的好行為和善功,但這種自我否定並非是一種欠缺自信的表現,也不是要否定個人價值,而是避免自以為義,並把自我的行動接上神的行動,使我們真正成為上帝的器皿。真正的器皿,不是會自主行動的,而是順服主人的使用。求聖靈不斷地提醒我們,幫助我們,來對付我們根據自己的生活經驗、專業背景、甚至是屬靈經歷而來的自我中心和驕傲。因此,我們應該放棄自以為的義,接受上帝成就的義。

(三)我們必須藉著十字架真正認識神。路德認為,一個不透過十字架去認識上帝的人,沒法真正了解自己,也沒法走上成聖之路。當我們看到基督身上的十字架這一客觀現實時,我們必須馬上認清到,其實我們自己也與基督一起被釘在十字架上,因為基督本是為我們死的。唯有當我們把基督之死體驗為我們自己的死時,十字架才意味著上帝在基督的死亡中與我們相遇。當基督的死成為我們自己的死時,我們才能通過他的死與上帝相遇、與上帝的愛相遇。求聖靈幫助我們可以真正被神的愛觸摸到,以至於我們可以放膽的跟別人傳講我們經歷神愛的經歷;求神幫助我們真實看到自己對於「愛」的認識和體驗的有限,擴張我們的境界,使得我們越加經歷從神而來、基督釘十字架那捨己和無條件的愛。因此,我們應該學習跨出人有條件的愛,經驗神無條件的愛。

二、成為兒女,而非奴僕,需要認識神的愛
(1)不是奴僕?—>而是兒女,蒙神的愛,可稱天父為「爸鼻」!

跟前言故事的老么一樣,他經歷了國王無條件的愛,不要他會什麼厲害的才藝,達到什麼令人稱羨的成就,使得人覺得他「值得」被愛,國王對老么說,「不會才藝沒關係,我愛你本來的樣子」。聖經中有一個類似的角色,他卻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明明在父親的家中,卻也不太認識父親和父親的愛。

不知道有沒有人已經猜到了?對,正是【浪子回頭】故事中的「大兒子」。相信大家都對【浪子回頭】的故事不陌生。大多數人可能比較多將自己的遭遇投射在「浪子」──小兒子的身上。基督徒也多半樂意承認自己信主前就像小兒子。但是不是因為我們覺得「啊,感謝主,有那麼糟糕的小兒子,雖然我也不好,但我比這小兒子好太多了吧!」但我們經常忘記,這個故事還有不少的篇幅在處理大兒子的反應和父親與他的對話(路十五25~32):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甚麼事。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把肥牛犢宰了。』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從對話中,我們發現大兒子對父親生氣,因為他認為明明自己表現比弟弟好太多了,不但忠心,又孝順,憑什麼父親連一隻山羊羔都沒有賞給他,弟弟這個逆子、敗家子,卻還比他獲得的獎賞還多。大家覺得,大兒子生氣有沒有理?我們從人情世故的常理推斷,大兒子當然有理,從兩人付出的多少來看;從兩人對待父親資產的結果來看;從聽從父親,孝順的角度來看,大兒子根本完勝,小兒子憑什麼得到好像比大兒子還豐富的獎賞?

所以這個問題問錯了。這不是「誰值得被獎勵」的問題,而是人的心態的問題。這是大兒子怎麼看待自己與父親的關係的問題。父親直接了當地跟大兒子說:「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但大兒子服事起來,比較像長工,像僕人,一點都不像兒子;他在意別人做的工不如自己,表現不如自己,他在意自己的獎賞不如別人,當得的讚賞沒有被記念。這是不是跟我們剛剛看待小兒子的心情很相似呢?如果第一個故事中的四個哥哥姊姊,還有城鎮中的人民知道反而是沒有才藝的老么先被國王帶回去領養了,會不會也是這樣的情緒呢?

回到浪子的故事中。不僅如此,大兒子似乎也很怕在父親面前動輒得咎。他戰戰兢兢在父親面前,雖然是忠心,雖然沒有任何違背父親的旨意,但好像他有很多的苦毒;雖然做很多,天天做,但好像不是很甘心。因此他覺得自己做了那麼多,應該被獎勵,但他沒有得到。他這樣抱怨,一點都看不出他將自己看做是兒子,因為他竟然無法體會,父親的一切都是他的。怎麼會有如此落差呢?其實如果我們回到記載這段比喻的路加福音十五章,會發現,這是對一開頭的法利賽人和文士說的。「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1~2節)於是耶穌就用比喻對他們說。而當中的大兒子,正是在這些看著稅吏和罪人咬牙切齒的法利賽人和文士說的。

這樣的心態,是不是很像耶穌說的另一個比喻呢?耶穌說過一個法利賽人和稅吏禱告的比喻:「法利賽人站著,禱告給自己聽,這樣說:『神啊,我感謝祢,我…不像這個稅吏。』」(路十八11)(下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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