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十四22-十七13 2019.06.17-2019.06.23
靈修默想題目─申命記
6/17一 申命記十四章22~29 獻上十分之一 一、v22~23所得的應當如何?有什麼目的?我獻上十分之一,敬畏神嗎? 答:每年田裡出產的十分之一、牛羊頭生的,都要帶到耶和華立為他們的居所,在那裡獻給耶和華,因為這一切都是耶和華所賜的。在那裡不是狂歡作樂,而是存著感恩的心吃喝,學習敬畏耶和華。
二、v24~26路途太遠當如何?我克服困難,到神面前敬拜嗎? 答:將所要獻的十分之一換成銀子,到耶和華立為祂名的居所,獻上平安祭,並買牛羊或酒,在耶和華面前感恩歡樂。
三、v27~29怎樣對待利未人和弱勢者?我顧念傳道人或鎮、弱勢者的需要嗎? 答: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沒有田地產業。每三年的末一年,要將該年土產的十分之一取出來,積存起來。利未人、寄居的和孤兒寡婦都可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必在你所辦的事上賜福給你。 註:利未人有利未人的城邑和土地,這裡的利未人分散在各城,沒有田產。
6/18二 申命記十五章1~11 豁免年 一、v1~~3豁免年當如何?我按神的心意饒恕人,不再計較嗎? 答:每逢七年的最後一年是豁免年。所有的債主要把借給鄰舍、弟兄的債都豁免了,不可再追討。這樣就使鄰舍、弟兄沒有欠債,可以重新開始。
二、v4~6順從神,有什麼結果?我順從神饒恕,得到神的賜福嗎? 答:留意聽從耶和華的話,實施豁免,你們中間就沒有窮人了。耶和華必照所應許的賜福給你。你必借給許多國民,卻不致向他們借貸;你必管轄許多國民,卻不被管轄。貧富不均,常造成社會動亂;豁免年取消債,減少貧富差距。
三、v7~11怎樣對待窮人?我求主賜力量,樂意幫助有需要的人嗎? 答:無論哪一城弟兄中的窮人,不可硬著心,袖手旁觀,不幫助他。要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要謹慎,不可因豁免年要到了,不給他。給的時候,不可愁煩,因為耶和華必在你所辦的事上賜福給你。
6/19三 申命記十五章12~23 讓奴僕自由 一、v12~15怎樣對待希伯來奴僕?我善待弱勢者,按神心意幫助他們嗎? 答:希伯來奴僕或婢女,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離開。他離開時,不可使他空手而去,要從羊群、禾場、酒醡中多多給他。耶和華怎樣賜福給你,你也要照樣給他。
二、v16~18奴僕可作什麼決定?我樂意順服神,作義的奴僕,只行義的事嗎? 答:奴僕若愛你和你的家,因為在你那裡很好,公開說:我不願意離開你。你就要拿錐子將他的耳朵在門框上刺透。他就永遠作你的奴僕。他耳朵上的洞和門框上的洞符合,見證他甘心作你的奴僕。 註:因主人善待奴僕,奴僕甘願不離開;因為離開後,可能被欺負,無人幫助,在主人家比離開更好。這預表「開通我的耳朵」詩40:6~8,來10:7~9,耶穌基督因父神的愛,一生完全遵行父神的旨意;信徒因為耶穌基督的愛,明白成聖的真理,甘心順從聖靈,作義的奴僕,羅6~8章。
三、v19~23頭生的牛羊當如何?我把最好的獻給神嗎? 答:牛羊頭生的,凡是公的,都要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要在耶和華選擇立為祂名的居所,獻給耶和華,在耶和華面前吃。但頭生中有殘疾的,不可獻給耶和華。頭生的、公的,是最好的;最好的獻給耶和華。
6/20四 申命記十六章1~12 逾越節、七七節 一、v1~4逾越節的餅有什麼規定?我禱告,認罪,離開罪惡,脫離罪的轄制嗎? 答:逾越節七日內要吃無酵餅,就是困苦餅。你本是急忙出了埃及,要一生一世記念從埃及出來的日子。酵預表罪,離開埃及預表離開罪的權勢,不再受罪惡轄制。
二、v5~8何時獻祭?肉應怎樣處理?我感謝主耶穌承擔我罪的刑罰痛苦嗎? 答:逾越節日落時獻祭,羊羔的肉要烤了吃。日落是一天的開始,逾越節的羊羔預表耶穌基督;耶穌基督在逾越節受難。肉烤了吃,預表耶穌基督在十架上為我們的罪受苦,那苦好像陰間的火烤,難以忍受。
三、v9~12七七節當如何?我為所得到的感恩,或放縱情慾享受? 答:從開鐮收割算起,共七個七日,就是四十九天。你要照耶和華賜給你的福,就是田裡的收成,手裡拿著甘心祭,獻給耶和華。你全家並利未人、寄居的、孤兒寡婦都要到耶和華選立為祂名的居所,在耶和華面前歡樂,感謝耶和華賜下田裡的收成。在耶和華面前歡樂,就不會放縱情慾,以犯罪作樂。 註:七七節,也稱為收割節,或五旬節。
6/21五 申命記十六章13~22 住棚節 一、v13~15怎樣守住棚節?我為所得的,向神獻上感恩,並有適當儲蓄嗎? 答:將禾場的榖、酒醡的酒收藏後,就守住棚節七日。你全家、利未人、寄居的、孤兒寡婦都要到耶和華選擇的地方,歡樂;因為耶和華在一切土產和你手所辦的事上都賜福給你。 註:住棚節也稱為收藏節,在猶太曆七月十五日開始。
二、v18~20怎樣追求至公至義?我求主賜力量,追求公義嗎? 答:各城設立審判官和官長,按公義審判百姓。審判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不可收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
三、v16~17一年三節當如何?我每主日到神面前,用心靈和真理敬拜神嗎? 答:一切男丁要在除酵節、七七節和住棚節,一年三次去耶和華選擇的地方朝見耶和華。不可空手朝見,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華所賜的福,奉獻禮物。
6/22六 申命記十七章1~7 除去偶像行惡 一、v1獻祭有什麼規定?我把不好的給神,得罪神嗎? 答:凡有殘疾或有惡病的牛羊,不可獻給耶和華;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
二、v2~5怎樣除去拜偶像?我除去偶像、符咒,不給撒但機會嗎? 答:無論誰違背耶和華的約,去敬拜別神、太陽、月亮或天象。你就要細細探究,若有這可憎惡的事,就要將行這惡的男女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拜偶像,邪靈就在偶像後面接受敬拜。拜偶像是與邪靈交往,必定行惡。
三、v6~7必須有什麼樣的見證?我聽片面之言,或靠主查明真相? 答:要有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證明確實真相,才可治死。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因為一個人可能出於陷害、偏見,也可能誤會。兩三個人所見的都一樣才是真的。見證人要先下手,然後眾民也要下手治死惡人。
6/23日 申命記十七章8~13 公義審判 一、v8~9怎樣處理難斷的案件?我承認自己有限,謙卑請教他人解決難題嗎? 答:難斷的案件要前往,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就是會幕的所在。見到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他們必定判決,指示如何處理。
二、v10~11判決後,當如何?我接受神的話語判斷,謙卑遵行嗎? 答:必須照判決所指示的話去行。按所指教的律法,照判決行,不可偏離左右。
三、v12~13不聽從判決者,怎樣處理?我接受公義判決的刑罰嗎? 答:若有人擅自行事,不聽從祭司或審判官,那人就必治死。那人自高自大,故意不遵守公義的判決,是行惡。百姓聽見就害怕,不敢再自高自大,擅自行事,不接受判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