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廿18-廿二16 2018.12.10-2018.12.16 靈修默想題目─利未記 12/10一 利未記二十章18~21 婚姻、同房的限制 一、v18夫妻同房有什麼限制?婚後,我順從神的吩咐,保護配偶和自己嗎? 答:婦女月經時,與她同房,露了她的下體,就是露了她的血源,使她流更多的血,婦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從民中剪除,被逐出本族。 二、v19~20禁止哪些婚姻和性行為?我順從神,不放縱情慾,得罪神嗎? 答:不可因美貌、財產…與姑姑或阿姨結婚,有性行為。與骨肉之親有性行為是亂倫,二人必承擔自己的罪。若伯叔過世,不可娶伯叔之妻。與伯叔之妻同房,就是羞辱伯叔,二人要承擔自己的罪,必無子女而死。沒有後代,是羞恥的事,產業無人繼承,世上一切努力所得都是空的。 三、v21娶兄弟之妻者如何?我尊敬兄姐,愛護弟妹,不欺負或佔便宜嗎? 答:兄弟還在,欺負兄弟,娶兄弟之妻,這本是骯髒污穢的事。他羞辱了他的弟兄,二人必無子女。 12/11二 利未記二十章22~27 拒絕世俗敗壞 一、v22~23應當作什麼?為什麼?我遵行神一切的話,拒絕世界的敗壞嗎? 答:以色列人應當謹慎小心,持守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自己行惡,被那地吐出去。不可隨從那地百姓敗壞墮落邪惡的風俗。因他們行了一切的惡事,耶和華厭惡他們,趕他們出去。 二、v24~25神賜下什麼樣的地?當如何?我拒絕不潔的行為、言語和思想嗎? 答:神所賜的地是流奶與蜜之地。耶和華是以色列的神,使他們與萬民有分別。他們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禽獸分別出來,不可因不潔淨的禽獸或爬物,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 三、v26~27應有什麼認知?怎樣分別為聖?我遠離算命、占卜和靈異的事嗎? 答:耶和華是聖潔的,以色列要歸給耶和華,生活聖潔,與萬民有分別,作耶和華的子民。無論男女,是交鬼的或是行法術的,必要把他們處死。人必用石頭打死他們;罪要歸到他們身上,他們必須承擔死的刑罰。 12/12三 利未記廿一章1~9 祭司當聖潔 一、v1~3祭司有什麼限制?我限制自己,拒絕污穢的網站、圖片嗎? 答:死人是不潔淨的,祭司既然要聖潔事奉,就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除非父母、兒女、兄弟和未嫁姐妹的死亡。 二、v4~6祭司不可作什麼事?為什麼?我祈求傳道人不隨從世俗潮流,生活聖潔,專心事奉神,要討神喜悅嗎? 答:祭司既是百姓的領袖,就當一生專心事奉神,不可從俗沾染自己。不可像外邦人使頭光禿;剃除鬍鬚的周圍,鬍鬚代表男人的尊嚴,撒下10:4~5;也不可像外邦靈媒用刀劃身,要取得神明的注意。祭司必須聖潔,不可侮辱耶和華的聖名;因為祭司獻上耶和華的火祭。 三、v7~9祭司婚姻當如何?兒女呢?我按神心意結婚,教導為兒女禱告嗎? 答:祭司不可因為美貌等原因娶妓女、被休的婦人或被污的女人為妻,因為祭司是歸神為聖。祭司要分別為聖,因為他把食物獻給耶和華。祭司必須教導兒女生活聖潔,若女兒去作妓女,就是羞辱了自己的父親;必用火燒死。 12/13四 利未記廿一章10~15 大祭司 一、v10~11大祭司當如何?我思想耶穌基督,祈求有更聖潔、智慧、善良嗎? 答:大祭司頭上倒了膏油;膏油代表聖靈,就當讓聖靈掌管腦中的思想。他承接聖職,要他專心神聖的事奉;穿上了聖衣,要讓人看見神的聖潔、公義、善良、智慧…;他在人面前代表神,即使父母親人過世,也不可蓬頭散髮、撕裂衣服。他不可挨近死屍,使自己不潔淨,連父母過世也不可以。 註:蓬頭散髮、撕裂衣服表達親人過世的悲哀痛苦,伯1:20,2:12。 二、v12大祭司當如何事奉?事奉時,我敬虔專心,沒有輕慢隨便嗎? 答:大祭司不可出聖所,免得褻瀆輕視了神的聖所,因為有神的膏油的冠冕在他頭上。他必須專心事奉,一切的所思所想,都是要按神的心意事奉。 三、v13~15大祭司的婚姻當如何?婚姻的對象我看重神所看重的嗎? 答:大祭司要娶本族中的處女為妻。寡婦、被休的婦人或妓女,都不可娶,免得羞辱他的後裔,因為耶和華是叫他成聖的。他在人面前代表神,必須分別為聖,顯出神的尊榮。 12/14五 利未記廿一章18~24 祭司事奉的條件 一、v16~21哪些亞倫的後裔不能獻祭?我接受身體的限制,按神心意事奉嗎? 答:凡有殘疾的,無論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體有餘的、斷腳斷手的、駝背的、侏儒的、眼睛有毛病、長癬、生疹,或是腎子損壞的,都不可獻祭。祭司既在神面前代表人,就當身體沒有殘疾。 二、v22亞倫有殘疾的後裔吃什麼?我感謝神,賜下每天的飲食嗎? 答:有殘疾的後裔雖不能獻祭,但可以享用神給祭司的食物。不論是聖的祭肉,或是至聖的素祭,都可以吃。他們雖不在第一線獻祭事奉,仍可以按神心意禱告,事奉神。 三、v23~24有殘疾的不可作什麼?為什麼?我接受身體疾病,不埋怨嗎? 答:因有殘疾,不可進到幔子前,也不可上前到神的祭壇那裡,免得褻瀆神的聖所;耶和華是使他們成聖的,要他們分別為聖和聖潔。殘疾使他們無法達到耶和華的標準,按耶和華的要求事奉。他們按耶和華的吩咐不事奉,心裡沒有不平埋怨,接受自己,就是成聖。 12/15六 利未記廿二章1~9 潔淨領用聖物 一、v1~3祭司必須如何?我敬虔事奉,不因熟悉隨便嗎? 答:祭司要謹慎處理以色列人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的聖物,免得他們褻瀆輕視耶和華的聖名。凡身上有污穢、親近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耶和華聖物的,那人必在耶和華面前剪除,不得擔任祭司的職務。 二、v4~7哪些情況不可吃聖物?我潔淨自己,才領用聖餐嗎? 答:凡長大痲瘋的或有漏症的,不可吃聖物,直等他潔淨了。無論誰摸那因死屍不潔淨的物或人、遺精的人,摸不潔淨的爬物,摸那使他不潔淨的人。摸了這些人、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聖物。日落時,他就潔淨了,然後可以吃聖物。 三、v8~9不可吃什麼?後果如何?我拒絕污穢的食物嗎? 答:不可吃自死的或野獸撕裂的,污穢自己。耶和華是聖潔的。要守耶和華所吩咐的,免得輕忽聖物,因此擔罪而死。耶和華是叫祭司們成聖的。 12/16日 利未記廿二章10~16 吃聖物 一、v10~11聖物哪些人可吃?哪些人不可?我感謝神,賜下需用的食物嗎? 答:凡祭司家以外的人都不可吃聖物;寄居在祭司家裡的、雇工都不可吃。祭司買來的僕人,可以吃;生在祭司家裡的人,可以吃。聖物是獻祭後,耶和華賜祭司的食物。只有祭司和屬祭司的人可以吃。 二、v12~13祭司的女兒何時可吃聖物?何時不可?我接納挫敗的人嗎? 答:祭司的女兒若嫁給祭司家族外的人,不可吃舉祭的聖物。若成為寡婦,或被休、沒有孩子,又回到父家,像年輕時一樣,就可吃聖物。雖然她們的人生有痛苦、挫敗,父親仍接納她們。 三、v14~16誤吃聖物應如何?祭司當如何?我聖潔領用聖餐嗎? 答:誤吃了聖物,要把聖物加上五分之一交給祭司。祭司不可褻瀆輕視聖物,免得在吃聖物上自取罪孽。因為耶和華是叫祭司分別為聖的。透過敬虔吃聖物,使他們知道自己已分別為聖,要拒絕世俗不潔,生活討神喜悅。 註:誤犯了罪的,要加五分之一賠償,利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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