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五11-五41 2013.12.09-2013.12.15

靈修默想題目─馬太福音

12/9一 馬太福音 五章11~12  
一、v11什麼樣的人是有福的?我愛主,願意為主被辱罵、逼迫和毀謗嗎?
A:因主耶穌被辱罵,被逼迫,被捏造各樣壞話毀謗的人,是有福的。

二、v12為主被逼迫,應當如何?為什麼?為主受苦,我靠主有天上的喜樂嗎?
A:為主被逼迫時,應當歡喜快樂,因為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為主逼迫,而能歡喜快樂,是有成熟的靈性和聖化的感情;內心的喜樂超過外在的痛苦、逼迫。

12/10二 馬太福音 五章13~16
一、v 13怎樣描寫門徒?應有什麼功能?我靠主與人和睦,或常不滿、衝突嗎?
A:門徒是世上的鹽。鹽有調味的功能,失味的鹽沒有用處,只好丟掉。門徒應該彼此和睦,好像有鹽調和。
註:當時的鹽是岩鹽,可能失去鹹味。

二、v 14怎樣描寫門徒?應有什麼功能?我靠主有好行為,給人溫暖、希望嗎?
A:門徒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很遠就看得見;人點燈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全家的人。門徒既是世上的光,就應讓人看見他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在天上的父神。

12/11三 馬太福音五章17~20
一、耶穌怎樣面對律法的要求?我感謝主耶穌完成救恩,使我的罪得赦免嗎?
A:不要認為耶穌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耶穌來不是要廢掉,而是要成全。耶穌來,為人的罪釘十架,滿足律法的要求,完成救恩。

二、律法和遵行律法有什麼重要?我敬畏神,遵行神的律法嗎?
A:即使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劃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任何信徒廢掉律法中最小的,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任何信徒遵行律法,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註:舊約律法是用希伯來文寫的,點是希伯來文最小的字母。希伯來文增減一點一劃,都可以形成不同的字母和文字,產生不同的意義。

三、門徒應該怎樣追求行義?我誠心遵行神的話,追求義的品格嗎?
A:門徒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必定不能進天國。文士和法利賽人強調並嚴格遵守舊約的禮儀律法和傳統,對道德律法多有假冒為善。門徒必須真誠遵行道德律法,在行為、道德超過文士和法利賽人。
註:文士是抄寫、解釋舊約聖經的人,法利賽人是強調並遵行舊約教訓的人。他們看重外表的禮儀,落入假冒為善。

12/12四 馬太福音 五章21~26
背景:馬太福音主要針對猶太人而寫,其中不少與當時的風俗習慣和社會現象有關,在解釋時,需要必須了解。

一、v 21~22當時有什麼樣的教訓?耶穌怎樣教訓?我有仇恨、暴怒、謾罵嗎?
A:當時的教訓:不可殺人。耶穌指出,凡心有仇恨、向弟兄暴怒的,必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必受公會審判,凡罵弟兄是摩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註:「拉加」意思是傻瓜、白痴,對人頭腦的輕視,侮罵對方「你這白痴」。「摩利」是愚蠢,對人心靈和性格的輕視,侮罵對方「你這惡棍」。

二、v 23~26應有怎樣的行動?我知錯改過,與人和好嗎?
A:向神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因自己動怒或言語傷害弟兄,造成弟兄不滿,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與弟兄和好,再來獻禮物。若是因故意欠債被告,就趕緊和他和解,免得被判下監。

12/13五 馬太福音 五章27~32
一、當時有什麼樣的教訓?耶穌怎樣教訓?我遠離引誘,不容許性幻想嗎?
A:當時的教訓:不可姦淫。耶穌進一步指出不可有淫念,凡是看見婦女,心裡就渴求淫亂、有性幻想的,這人心裡已經犯姦淫了。

二、應怎樣勝過淫亂?我付代價,切斷一切淫亂的管道,不給罪惡機會嗎?
A:若是右眼叫你犯罪,就剜出來丟掉;若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意思是要付代價,切斷一切淫亂的管道,脫離罪惡,免得被罪控制,受永遠的刑罰。

12/14六 馬太福音 五章33~37
一、當時有什麼樣的教訓?耶穌怎麼說?我缺乏誠實,以起誓取信於人嗎?
A:當時的教訓: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耶穌說,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神的腳凳;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神)的京城,又不可指著自己的頭起誓,因為人是神所造的,人無法使自己的一根頭髮變黑或變白。
註:當時文士發展了許多起誓技巧,認為沒有提神名字的誓言,就不必守,有神名字的誓言,不可背誓;指著天、地、城市、人…所起的誓,都可不必遵守。

二、v 37耶穌怎樣教訓?我言語誠實,沒有虛謊、詭詐嗎?
A:耶穌吩咐不可起誓;所說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魔鬼叫人說謊,他是說謊的,是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

12/15日 馬太福音 五章38~41
一、當時有什麼樣的教訓?v39a耶穌怎樣教訓?我與惡人作對,或忍耐饒恕?
A:當時的教訓: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原是舊約法庭民事訴訟的標準,為了避免過度刑罰,或富人用錢規避刑罰,參出廿一22~25。但人墮落,卻用在人與人中間。耶穌要門徒,不要與惡人作對,免得以惡報惡。

二、v39b怎樣面對人對你的侮辱?我靠主,忍受人的侮辱嗎?參徒五41。
A:打臉的情形,當時很少發生,卻是對人的侮辱。一般人慣用右手,要打人的右臉,就用右手的手背;按當時拉比的律法,用手背打人,比用手心打人的侮辱大兩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的意思是受到最大的侮辱,也不要報復、怨恨,任憑對方侮辱;讓神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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