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價值(上) 劉民和 2008.09.21
講壇 生命的價值(上) 劉民和 2008.09.21

讀經:路加福音十六章19-31節、馬可福音八章36-38節
在新約時代,法利賽人有一種觀念:財富是公義的證明。現今社會也同樣有此看法,認為人只要有財富就有地位、有保障,導致今天人看不見人,看不見人「是」什麼,只看見人「有」什麼。很多人都認為只要擁有財富,就表示有地位、有保障,完全失去神創造人的本意,更不看重人是按著神的形像被造,是有價值、有意義的。

兩種不同的結局
路加福音十六章,耶穌以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提醒我們,人雖然擁有財富,但結局不一定得安慰。財主雖然很富裕,可是他的結局受到審判,而拉撒路在人看來什麼都沒有,但是死後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得著安慰。財主為什麼會受審判?難道聖經不允許人有財富?絕非如此。我們都知道亞伯拉罕、約伯各擁有許多財富,神仍稱他們為義人;所以人受審判不是因為財富的原因,而是人擁有財富不知道感恩,沒有愛、沒有憐憫心,不相信神;人是因為拒絕相信神,沒有按照神的心意愛貧窮人才受審判。

所多瑪城的人,雖然在同性戀的罪上惡名昭彰,但是她之所以滅亡,原因並非在此;以西結書十六章49-50節「看哪,你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她和她的眾女都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她們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我看見便將她們除掉。」所多瑪完全是因為不相信神,犯了隱而未顯的罪,才遭致滅亡。

無名的財主非常富有,但是他卻看不起拉撒路,甚至當拉撒路在門口行乞時,他都毫無一點憐恤心,這表示財主沒有真正得救的信心,沒有按神的心意去愛貧窮的人;如同我們的生活一旦安逸後,不願將恩典流露出去;我們蒙愛了,不願將愛流露出去一樣;因此,人擁有什麼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事,而是擁有了再流露出去才是最重要的。

猶太人的名人列傳中記載,義人會被天使接走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而惡人是被魔鬼接走放在陰間裡受苦。陰間有兩個部分,一部分是人死後暫時留在陰間等候,一部分是留在陰間受苦。財主到陰間後有烈火焚燒,使他口舌乾燥,痛苦莫名。亞伯拉罕告訴財主說,你身前享過福,如今在陰間受苦,我實在無力相助,更何況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這一點提醒我們,如果只追求今生的享樂,對神沒有真正的信心,也不愛鄰舍,死後不一定得安慰、得賞賜;可是在生前受過困苦、遭遇患難的人,雖然不一定像拉撒路般行乞度日,但是只要信靠神就能靈魂得救、得安慰,這是在陰間得安慰的部分,這說明人信靠主得永生的生命,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什麼是「深淵限定」?這是生與死的問題;是生前信靠主死後審判的結局。人一旦死亡,結局就限定了,所以主耶穌提醒我們在世傳福音的人,一定要迫切,一定要有動力、要有動向,要不辭勞苦地把主的福音傳出去,絕不妥協,因為這是生死限定的事。

悔改與救恩的關連
亞伯拉罕告訴財主,他們之間有深淵限定,亞伯拉罕不能到財主那裡,而財主也不能到亞伯拉罕那裡,這時財主才醒悟過來,可是已經沒有機會再重來一次了,但是他想到還活在世上的五個兄弟,便請求亞伯拉罕讓拉撒路復活,去向他的兄弟們作見證,幫助他們悔改以致將來死後不要到陰間受苦。

其實財主對悔改的認識與聖經的教導有很大的差距,這跟我們對悔改膚淺的認識也是一樣。我們總認為只要願意悔改的人就能得救;可是隔沒多久,這個人又犯錯了、又再悔改;錯了又改、改了又改,一直週而復始地循環,就連幫助的人都感到氣餒。

什麼是悔改?悔改不是我努力改過就好了,悔改是在救恩這件事上,我們知道自己毫無能力改變,唯有單單倚靠耶穌十字架的救恩才能勝過罪,這叫悔改。財主對悔改的認知有誤,若沒有真正得救的信心,不會真悔改。當他請求亞伯拉罕讓拉撒路去向他的弟兄作見證時,亞伯拉罕的回答是,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如果不聽,就算有死人復活為主作見證,他們也不會信,正因為他們不信神,以致被定罪。這就好比我們每星期日到教會敬拜神一樣,雖然聽道卻沒有用心聽,溫柔、良善、和睦…我們都很清楚,但是一遇到事情,立刻咆哮如雷,完全無法控制情緒,聽不進神的道也活不出神的道;一個自認為相信神的人,如果他不遵守神的道,就算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人站在他面前,他也不會聽勸悔改。(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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